按照農業農村部總體部署,為切實加強獸藥追溯監管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現場核查工作,結合當前獸藥二維碼追溯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省局制定了《全省獸藥追溯和現場核查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見附件),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全省獸藥追溯和現場核查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吉林省畜牧業管理局
2018年8月28日
(聯系人:省局獸醫藥政處 李英春,電話:0431—88906641,郵箱:1059858695@qq.com)
全省獸藥追溯和現場核查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好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獸藥追溯和現場核查專項監督檢查活動,扎實開展獸藥追溯監管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現場核查工作,切實加強后續監管和質量管控力度,保障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安全,制定本方案。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獸藥追溯和現場核查專項監督檢查活動的通知,切實加強獸藥追溯監管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現場核查工作,解決當前獸藥二維碼追溯與批簽發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不斷完善獸藥質量安全后續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獸藥質量安全監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獸藥追溯和現場核查專項監督檢查,進一步強化獸藥生產、經營企業守法自律意識、質量安全意識以及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意識,確保二維碼追溯系統注冊和使用達到100%。
三、時間安排
8月30日至9月30日,各市(州)畜牧業管理局按照方案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自查活動,自查時,省局省所派出人員協助開展。
四、檢查重點
對轄區內所有獸藥生產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對獸藥經營企業和養殖場進行隨機抽查(原則上每個市州不少于3家獸藥經營企業、2家規模養殖場),并對獸藥經營企業和動物診療機構進行全面調度統計,認真填寫市(州)獸藥經營企業情況調度表(見附表1)和市(州)動物診療機構情況調度表(見附表2),重點檢查獸藥追溯實施情況、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現場核查情況。
(一)獸藥追溯實施情況。一是獸藥生產企業是否在國家獸藥產品追溯系統(以下簡稱“追溯系統”)注冊;二是2018年1月1日以來,獸藥生產企業生產的所有獸藥產品是否賦“獸藥產品電子標識(二維碼)”;三是2018年1月1日以來,獸藥生產企業生產的所有獸藥產品是否上傳入庫/出庫信息至追溯系統;四是獸藥生產企業是否建立相應獸藥產品追溯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執行,如實記錄入庫/出庫信息;五是獸藥經營企業銷售、養殖場使用的生產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的獸藥產品是否有二維碼,并隨機抽取10個品種在追溯系統查詢相關產品信息。檢查活動結束后,填寫“獸藥二維碼追溯實施情況匯總表”(見附表3)。
(二)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現場核查情況。一是現場核查和抽樣工作是否規范;二是核查企業提交的樣品是否真實;三是核查企業是否具備相應產品的生產設施設備和檢驗條件及是否真實開展樣品檢驗工作。重點檢查2018年1月1日以來轄區內獸藥生產企業申請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現場核查情況,其中,對2018年6月1日以后申請的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的現場核查情況要逐一進行檢查,并填寫“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現場核查情況檢查表”(見附表4)。
五、有關要求
(一)各市(州)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方案要求認真組織本轄區開展自查工作,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自查工作。
(二)檢查中發現獸藥生產企業未落實獸藥追溯制度的,應依法要求其限期整改,督促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獸藥產品賦碼、掃碼,及時、準確采集、上傳獸藥產品入庫/出庫信息,并做好相關記錄,進一步完善獸藥產品追溯管理制度。發現獸藥經營企業未配備相關信息采集上傳設備、建立獸藥追溯制度及上網注冊的,督促企業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方可繼續經營。
(三)檢查中發現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現場核查不規范的,應要求有關承擔現場核查任務的單位限期整改,進一步完善現場核查工作機制,切實按照要求做好現場核查和抽樣工作。檢查中發現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申報存在提供虛假材料或樣品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筆錄、取證等有關工作,并將有關情況和材料報我部獸醫局。
(四)對涉嫌違法的行為,檢查時要注重調查取證工作,及時收集有關證據和材料;發現違法違規產品,要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由當地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對違法行為和產品依法處理,必要時抽樣送交中國獸醫藥品監察所或省級獸藥檢驗機構檢驗。
(五)請各市州獸醫行政管理部門于10月1日前將自查情況報告、獸藥二維碼追溯實施情況匯總表、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現場核查情況檢查表一并報省局獸醫藥政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