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豬瘟診斷規范
(一)傳染源
感染非洲豬瘟病毒的家豬、野豬(包括病豬、康復豬和隱性感染豬)和鈍緣軟蜱為主要傳染源。
(二)傳播途徑
主要通過接觸非洲豬瘟病毒感染豬或非洲豬瘟病毒污染物(餐廚剩余物、飼料、飲水、圈舍、墊草、衣物、用具、車輛等)傳播,消化道和呼吸道是最主要的感染途徑;也可經鈍緣軟蜱等媒介昆蟲叮咬傳播。
(三)易感動物
家豬和歐亞野豬高度易感,無明顯的品種、日齡和性別差異。疣豬和藪豬雖可感染,但不表現明顯臨床癥狀。
(四)潛伏期
因毒株、宿主和感染途徑的不同,潛伏期有所差異,一般為5~19天,最長可達21天。世界動物衛生組織《陸生動物衛生法不同毒株致病性有所差異,強毒力毒株可導致感染豬在12~14天內100%死亡,中等毒力毒株造成的病死率一般為30%~50%,低毒力毒株僅引起少量豬死亡。
(五)季節性
該病季節性不明顯。
二、臨床表現
(一)最急性:無明顯臨床癥狀突然死亡。
(二)急性:體溫可高達42℃,沉郁,厭食,耳、四肢、腹部皮膚有出血點,可視黏膜潮紅、發紺。眼、鼻有黏液膿性分泌物;嘔吐;便秘,糞便表面有血液和黏液覆蓋;或腹瀉,糞便帶血。共濟失調或步態僵直,呼吸困難,病程延長則出現其它神經癥狀。妊娠母豬流產。病死率可達100% 。病程4耀10天。
(三)亞急性:癥狀與急性相同,但病情較輕,病死率較低。體溫波動無規律,一般高于40.5℃。仔豬病死率較高。病程5~30天。
(四)慢性:波狀熱,呼吸困難,濕咳。消瘦或發育遲緩,體弱,毛色暗淡。關節腫脹,皮膚潰瘍。死亡率低。病程2耀15個月。
三、病理變化
典型的病理變化包括漿膜表面充血、出血,腎臟、肺臟表面有出血點,心內膜和心外膜有大量出血點,胃、腸道黏膜彌漫性出血;膽囊、膀胱出血;肺臟腫大,切面流出泡沫性液體,氣管內有血性泡沫樣粘液;脾臟腫大,易碎,呈暗紅色至黑色,表面有出血點,邊緣鈍圓,有時出現邊緣梗死。頜下淋巴結、腹腔淋巴結腫大,嚴重出血。
最急性型的個體可能不出現明顯的病理變化。
四、鑒別診斷
非洲豬瘟臨床癥狀與古典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豬丹毒等疫病相似,必須通過實驗室檢測進行鑒別診斷。
五、實驗室檢測
抗體檢測:可采用間接酶聯免疫吸附試驗、阻斷酶聯免疫吸附試驗和間接熒光抗體試驗等方法。
抗體檢測應在符合相關生物安全要求的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以及受委托的相關實驗室進行。
病原學檢測:
1、病原學快速檢測:可采用雙抗體夾心酶聯免疫吸附試驗、聚合酶鏈式反應和實時熒光聚合酶鏈式反應等方法。
2、病毒分離鑒定:可采用細胞培養等方法。從事非洲豬瘟病豬群符合下述流行病學、臨床癥狀、剖檢病變標準之一的,判
定為臨床可疑疫情。
(1)流行病學標準
① 已經按照程序規范免疫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等疫苗,但豬群發病率、病死率依然超出正常范圍;
② 飼喂餐廚剩余物的豬群,出現高發病率、高病死率;
③ 調入豬群、更換飼料、外來人員和車輛進入豬場、畜主和飼養人員購買生豬產品等可能風險事件發生后,15天內出現高發病率、高死亡率;
④ 野外放養有可能接觸垃圾的豬出現發病或死亡。符合上述4條之一的,判定為符合流行病學標準。
(2)臨床癥狀標準
① 發病率、病死率超出正常范圍或無前兆突然死亡;
② 皮膚發紅或發紫;
③ 出現高熱或結膜炎癥狀;
④ 出現腹瀉或嘔吐癥狀;
⑤ 出現神經癥狀。
符合第①條,且符合其他條之一的,判定為符合臨床癥狀②脾臟有出血性梗死;
③ 下頜淋巴結出血;
④ 腹腔淋巴結出血。
符合上述任何一條的,判定為符合剖檢病變標準。
2、疑似疫情
對臨床可疑疫情,經病原學快速檢測方法檢測,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疑似疫情。
3、確診疫情
對疑似疫情,按有關要求經中國動物衛生與流行病學中心或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復核,結果為陽性的,判定為確診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