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說明
經核實,本公司針對上述事項說明如下: 公司作為被標示生產者,至今未收到該批次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抽樣單,也未收到該抽檢樣品的檢驗報告。公司獲知此次通告信息后,立即啟動包含產品調查追溯、產品召回處置程序的應急處置預案。經調取公司相關交易數據進行溯源,并派員到湖南省長沙縣湘龍街道馬氏農副產品經營部進行調查,馬氏農副產品經營部證實,被抽檢樣品不是公司產品,而是購自長沙水渡河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的活禽個體經營戶。因該抽檢樣品不屬湘佳股份生產,故公司取消召回處置程序。
公司已向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湘龍街道市場監管所匯報,長沙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湘龍街道市場監管所回復,經前期調查,該抽檢樣品非公司產品。針對前述通告所造成的負面影響,公司正積極與湖南省市場監 管部門溝通后續處置措施。
其他說明
公司一直把食品安全、質量標準工作放在首位,按照國家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動植物檢驗檢疫標準的要求,建立了從飼料加工、種雞養殖、肉雞飼養到雞肉加工、產品銷售及運輸的食品安全和質量標準及管理體系,在原料采購、產品開發、生產、檢驗、銷售及管理各環節建立、落實控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