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網友,特別是從外地來上海就業,尚沒有上海戶口的網友來詢問有關“外來從業人員綜合社會保險”的有關事宜,要求給予詳細的解答。為此,筆者請教了社會保障部門的有關人員,現將有關問題做解答。
哪些人可以參“保”?
根據《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辦法》,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經批準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包括外地施工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及其使用的外來從業人員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都屬于綜合保險范圍,都可以參保。而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從事農業勞動的人員、按照《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引進的人員不在綜合保險范圍內。
保費由誰出?
這一政策實施后,凡符合綜合保險范圍內的用人單位使用外來從業人員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都要繳納綜合保險費。用人單位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由單位繳費;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有其自己繳費。
從何時起繳費?
初次使用外來從業人員或者初次進入本市施工的用人單位,應當在獲得批準使用外來人員從業人員之日起30日內,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應當在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
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應當自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當月起,向市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繳納綜合保險費。綜合保險費的繳納以三個月為一個周期,每次應當繳納三個月的綜合保險費。
要繳多少“保金”?
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按照繳費基數12。5%的比例繳納綜合保險費。其中,外地施工企業的繳費比例為7.5%。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目前每人每月繳納111元)。
去哪里投保?
用人單位和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到以下相關機構辦理繳費登記手續:
中央和部隊在滬企業(單位)、特大型企業、市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到市外地勞動力就業管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區縣屬企業、私營企業、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外省市在滬單位、部分委托區縣管理的市屬企業(單位),到生產經營所在地區縣外地勞動力管理所辦理登記手續。
經批準進滬的外地施工企業到市建委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
無單位的外來從業人員,應當在申領《上海市外來人員就業證》(以下簡稱《就業證》)時,持本人身份證、合法務工經營場所及合法居住場所證明等材料,到就業所在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辦理綜合保險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