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為一些企業作員工心態方面的內訓時,接觸到一些員工面臨工作困惑的案例。對這些案例進行分析之后,發現根本問題都在于當事者本人的“主動”意識不夠強。所以筆者打算結合一些案例說明“主動”的含義及操作上的切入點。
案例一:用“行動”創造規則
H先生被聘為某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培訓主管,上任后他是這樣開展工作的:
1、與H同時被聘的還另有一位人力資源部的內訓主管。H花了兩周的時間與有關領導反復溝通,想弄清楚“培訓主管”和“內訓主管”到底有什么不同,到底“誰管誰”。H始終沒有得到答案。
2、H又花了近一周的時間,要求公司給出自己所擔任的“培訓主管”的職務說明書,想“真正明確”自己的“崗位職責”。對此,H始終沒有得到結果。
3、公司組織了幾次企業內訓,H均不參與,理由是:“自己在公司的定位不明確,不知以什么身份參與內訓,況且這些課以前聽過。”
4、后來H從培訓主管這一職務被調到企業內刊編輯部。
5、H要求明確自己負責內刊的哪一個欄目,否則自己無法開展工作。
就這樣,H一直“等待著”……
H的根本問題屬于典型的“自我設限”,他太依賴“規則”一類的東西,總以為只有依靠這些“規則”才能行動,最終只能是被動的結果。其實,在很多情況下恰恰是既成事實的行動“創造”了所謂的“規則”。本來H是有很多事情可以主動嘗試去作的。比如:
· 根據企業現狀,寫一篇“企業培訓規劃報告”之類的東西。
· 主動嘗試組織一次“出彩”的企業培訓。
· 積極參加企業內訓,增進與同事的溝通。
· 向企業內刊投一篇有份量的稿件,以引起別人的關注。
· 主動為內刊“開辟”一個新欄目并由自己負責。
案例二:用心作點滴積累
M小姐是某高科技公司的一名業務推廣人員,最近兩個月她的業績不太理想,她也知道應該多從自身找原因,但她自己所能找到的原因僅僅是“工作還不夠努力”這個比較虛的原因。但僅停留于此,顯然無助于問題的解決,于是M小姐不知如何下手,甚至不知該干什么了。若想找到“業績不理想”的真正原因,可能并非易事,如果讓她找到一些她現在就可以做的有意義的事,便可以使她恢復信心。經過分析,以下幾件事就是她似乎早應該去做、也完全可以做到、只不過被忽略而沒有做的事:
· 把每期企業內刊累積起來,以豐富自己的銷售道具。
· 多與研發設計部門溝通,掌握公司內最新的研發動態,以擴大自己給予客戶的選擇范圍。
· 自己花一點錢購買行業雜志,掌握行業動態并了解前沿知識,以更好地了解客戶需求。
· 對過往重點客戶再作一次回訪。
· 對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親自作一次調查。
這些其實都是積累性質的工作,主要靠平時主動用心點滴積累。如果平時缺乏主動,當工作出現問題的時候,更需主動檢討,主動完成。
案例三:給出方案解決問題
K先生在生產車間作主管已有五年了,其間與K先生共事的其他主管大多被提升或外調,唯有K先生自己仍保持“穩定”。K先生對公司也算忠心耿耿,總能及時向公司反映所發現的問題。反映問題之后,要么沒有回音,要么上級還要求K先生自己去解決很多相關問題,這些往往超出K先生的職責。于是K先生總是很忙,不能讓他理解的問題總是越積越多。經訪談了解,我為K先生提供以下幾條建議:
· 不能總是單純地反映問題,最好也主動給出解決問題的方案。
· 對于已由他人反映多次而沒有解決的問題,若非不得已且無新意,就沒有再去反映的必要。
· 問題反映多了又不提出解決辦法,很可能給別人一種總是“抱怨”的印象。
以上建議,關鍵是用自己給出的方案爭取“主動”:給出方案本身就意味著“主動”,方案的內容也為自己爭取了“主動”。
掌握“主動”的要點:
A、不要太相信“可能”、“也許” 和“應該”
人們往往過于相信“可能”、“也許”和“應該”,但是,“可能”也意味著“可能不”,“也許”意味著“也許不”,“應該”往往成了“不應該”。因此需要我們保持一種意識、一種習慣,主動去落實這些“可能”、“也許”和“應該”,否則等待我們的往往是被動的局面。
B、用發展目標鞏固自己的“主動”
主動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意識、一種態度、一種方法。如果你沒有發展目標或目標不明確,那么你的“主動”也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意識到這一點,就知道不能僅追求表面化的主動,關鍵要看結果是否有利于自己“主動”:有時要“主動”爭取,有時要“主動”放棄。所以,要用發展目標維系自己的“主動” ,最終還要靠“主動”來實現自己的發展目標。
結束語:
快寫完這篇文章時,我從自己的書架上取下幾本書:《孫子兵法》、《卡耐基成功學》和《誰動了我的奶酪》,這些都是從古至今的“主動”宣言。為了掌握“主動”這個個人發展的利器,我們還要翻閱多少版本的“主動”宣言?其實“主動”很簡單:馬上行動。(于加朋)
摘自《建筑英才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