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對生豬產業提出相關的政策扶持和資金補貼。其中對于國家生豬核心育種場和地方品種原種場,省級財政分別給予200萬元和100萬元一次性補助。落實年出欄2000頭以上規模養豬場貸款貼息省級以上補助政策;加大生豬生產信貸支持力度,對符合授信條件但遇到暫時困難的生豬養殖場、屠宰加工、飼料加工企業等,金融機構不得停貸、限貸。
優先保障新(擴)建母豬存欄500頭以上、種公豬存欄100頭以上、育肥豬存欄5000頭以上規模養殖場設施用地。取消生豬生產附屬設施用地15畝上限。對需要升級改造的生豬養殖場,允許在原場地范圍內進行重建或改建。
《計劃》對加快推進生豬產業轉型升級提出具體應對措施,要建立生豬養殖優質企業鼓勵獎,從2020年起,連續兩年,市級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對規范合法的生態養殖場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從2020年起,連續兩年,市級財政每年安排300萬元,對各地年出欄5000頭以上直接進入本市區合法定點屠宰場保障漳州市市場供應的生豬規模養殖場給予適當獎勵。
建立健全凍豬肉儲備制度,適時開展凍豬肉儲備收儲,保持必要市場調控能力?!队媱潯愤€明確要嚴格落實屠宰檢疫監督管理。取締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生豬交易市場,建立從生豬養殖場到生豬定點屠宰廠(點)的嚴格監管機制。配齊駐廠官方獸醫,保障工作條件。對于未取得排污許可證、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要求的屠宰企業一律停產整頓。